A: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:
1)雇主提供的職位介紹
2) 雇主雇傭外籍員工的證明
3) 雇主的營業執照
4) 申請人的簡歷、護照、學歷證書、語言成績等
A: 常見原因如下:
1)雇主提供的職位不符合加拿大的勞動力市場需求
2)雇主的經營狀況不住,不具備雇傭外籍員工的經濟實力
3)雇主不遵守加拿大的勞動法規定,存在違法行為
4)申請材料不齊全,無法證明外籍員工符合LMIA的申請條件
A: LMIA申請周期通常在1-3個月左右,
具體時間取決于雇主的業務規模、所提供的職位類別以及申請材料的準備情況等因素。
A:LMIA的有效期通常為1年。如果LMIA申請獲得批準,外籍員工可以在有效期內入境加拿大工作。